她離開故鄉來到紐約時,只有 21 歲;身無分文的她在書店工作;當時她想:「我想要寫出一本書,一本像書架上的作品。」
29 歲那年,她開始上台演出。她的聲音並不柔美,但她的創作很有想法,也只有她能夠唱屬於她自己的歌。
她成功地結合詩歌與搖滾,創造了全新的搖滾風格。
她曾與 Bob Dylan、Bono 同台,她也曾經公開抗議伊拉克戰爭。
2004 年,她《滾石雜誌》列入搖滾百大名人堂。
她是 Patti Smith;錯過她的任何一項,你的搖滾認知(或者,只是包裹著搖滾外貌的生活)終究是有缺陷的。

《浮游群落 Outside Society》,完整傳達 Patti Smith 搖滾精神最佳合輯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elinal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